110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申論題

1. 衡鑑會談(assessment interview)是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過程中非常重要的資料蒐集方法之一,其中包含個案史及行為觀察。請詳述衡鑑會談中關於個案史所包含的重要資料蒐集內容。其次,請詳述在心理衡鑑報告中可以如何組織個案史資料,以及運用個案史進行評估結果及個案概念化的解釋。(25 分)
一、衡鑑會談個案史的蒐集資料

衡鑑會談中需要蒐集的個案史資料包含個案的問題史、家庭背景、個人成長史(從嬰兒期到現階段的成長史)、其他。以下詳述:

問題史包含個案對於目前問題的描述、初次發作的情形、頻率上的變化、前置事件與結果、症狀的強度與持續期間、過去曾嘗試過的治療方式、正式的治療等資料。

家庭背景包含個案的社經地位、父母的職業、父母的婚姻狀況、家族圖、文化背景、父母目前的健康狀況、家庭關係、手足關係等重要資訊。

個人成長史的部分則包含個案嬰兒期開始的重要記憶,例如個案的第一個記憶、個案的依附關係、家庭氣氛,學齡期在學校適應的情形、學業成就與動機、興趣、社團、同儕關係等、生活上是否有重大改變,成年期的個案可蒐集大學科系、職業生涯、人際關係、對生活的滿意度、醫療史、經濟穩定性、是否有物質濫用、親密關係等。

其他方面還可蒐集各的自我概念、對身體的關心程度、最幸福、悲傷的記憶、重複的夢境、自我整合度。

二、個案史在衡鑑報告的呈現

心理衡鑑報告應包含轉介問題、衡鑑程序、行為觀察、個案史、測驗結果、解釋以及總結與建議。其中個案史的部分包含不同層面的過去史,這些層面應該與個案目前面對的問題、測驗的結果相關,讓個案的問題和測驗結果能夠置於適當的脈絡之下。個案史的呈現越簡潔越好,通常會包括:問題史、生活中重要事件、家庭動力、工作狀況、人際關係等,要說明資訊來源,例如個案自述…。

  • 過去史的段落,一開始會簡短地說明個案的一般背景,接下來描述個案的家庭背景、個人史、醫療史、問題發展史與目前生活狀況。
  • 家庭背景:簡短地描述個案的父母,例如:分居或離婚、是否健在、社經地位或職業等,家庭的疾病史、家庭氣氛與日常、個案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他人。
  • 個人史:嬰兒期、童年早期、青少年、成人期的資料,有助於將問題至於適當的脈絡中,同時也要花時間直接聚焦問題本身,發生的時間、性質與治療狀況,特別是如果是要做一項診斷,更需要詳細明述症狀以支持診斷。
  • 家庭史與個人史為個案問題的前置因子有關;問題史則詳述誘發因素與增強因素。
  • 了解目前可能使問題更嚴重的因素,與個案生活情境相關的訊息(目前是否有重大事件發生、生活上的壓力、面臨改變等),而個案的家庭或工作,能否提供一些資源。
三、運用個案史進行評估結果及個案概念化的解釋

解釋會談資料有幾個一般性的原則。會談是臨床工作者用來形成對個案暫時性假設的主要工具。依據會談訊息需要被解釋的程度可以將個人資料依時間順序重組;另一方面,會談資料可當作一種必須經過詮釋的原始資料,這些資料可以用來推論案主的性格、因應型態、及情緒和情感。

利用蒐集到的資料對個案形成個案概念化,並對個人生活進行前後連貫的敘述,例如,個案父母採權威式管教,說明個案的家庭模式如何導致個案害怕權威人物,描述的細節可包括:個案覺得主管是權威人物,因此與主管對談時感到焦慮、總是擔心被責罵、影響工作表現,以過去家庭關係來解釋目前症狀及人際關係的問題。

2. 心理測驗或評估的過程中,電腦化的運用越來越普遍,包括施測電腦化、計分電腦化、解釋電腦化及網路線上化等不同程度的運用。在測驗解釋電腦化的運用層面,請詳述解釋電腦化測驗在效度上及專業倫理上需要考慮的議題。(25 分)

一、解釋電腦化

解釋電腦化是先將各種測驗結果的解釋說明,分類輸入電腦資料庫中儲存,再將受試者的測驗結果與電腦進行比對,看最接近哪一項,電腦就跳出該解釋說明,以便讓受測者了解其測驗結果的意義。

二、解釋電腦化測驗在效度上須考慮的議題

測驗工具的紙筆版具有的效度,不代表電腦版也會有同樣效度:電腦解釋仍有一定的錯誤率。因此電腦化的解釋報告可以作為評估者解釋時的參考資料,但不應完全取代評估者的專業判斷。

三、解釋電腦化測驗在倫理上須考慮的議題

雖然電腦已經可以印製出測驗分數與文字解釋,但是受測者並未具備測驗的專業能力,因此對於分數的意義與結果通常是困惑、不清楚的 。即使測驗軟體可印製出受測版的解釋報告,仍需評估者的專業說明與澄清解釋,以避免受測者的錯誤理解或不當運用。

電腦測驗的解釋結果,必須在受測者的獨特歷史與背景脈絡下運用 : 電腦化的測驗結果,雖然已經具備客觀的分數與側面圖資訊,但是測驗結果在心理評估中所真正代表的意涵卻必須在充分考量個案過去史與目前情境脈絡下,才能作出正確的評估,解釋與運用。

主試者應向案主清楚解釋測驗結果,並糾正案主的任何誤解。臨床工作者應該選擇最重要的資訊傳達給案主,一般說來這涉及臨床判斷,也就是要考量案主的自我強度、生活倩境、穩定性,以及對不同資訊的接受度。施測解釋不該只是一種中性的資料傳達,而應是一種臨床處置。提供給案主的資訊應該可以讓案主有新的觀點和選擇,並且應該可以幫助案主解決自己的問題。

參考出處

黃政昌(2020)。心理評估:在諮商中的應用(二版)(Psychological Assessment)。台北市:雙葉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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