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部分月經週期中,需在月經開始的前一週,出現五項以上的症狀,而在經期開始後的幾天内開始改善,且在經期結束後症狀轉為極輕微或消失
- 一項 (或多項) 以下症狀必須存在
- 明顯的情緒不穩(marked afective lability) (如 :情緒波動 (mood swings)、突然感覺悲傷或容易流淚、或對於人際被拒絕的敏感變高)。
- 顯著易怒、憤怒或人際衝突增多。
- 明顯的情緒憂鬱、無望感,或有自我貶抑(self-deprecating)的想法 。
- 明顯的焦盧、緊張和/或激動的感覺(feelings of being keyed up or on edge)。
- 一項 (或多項) 以下症狀必須同時存在,且和符合準則B的症狀加起來必須有5個:
- 對日常活動的興趣降低 (例如 :工作、學校、朋友、嗜好) 。
- 專注力主觀報告降低(subjective dificulty in concentration) 。
- 沒精神想睡、容易疲勞或明顯缺乏元氣精力。
- 食慾明顯變化:吃太多(overeating);或對特定食物的渴望(specific food cravings)。
- 嗜睡或失眠 。
- 快崩潰(being overwhelmed) 或失去控制(out of control) 的感覺 。
- 身體症狀,如:乳房觸痛(tenderness) 或腫脹、關節或肌肉疼痛、覺得全身 「腫起來(bloating)」或體重增加 。
- 註:過去一年内,大部分經期症狀必須符合準則 A-C
- 這些症狀引起臨床上顯著苦惱或職業、學校、平日的社會活動或與他人的關係受到干擾,例如:避免社交活動;降低生產力和工作效率、學習效率或在家中做家事的效率)。
- 這些因擾不僅僅是另一精神疾病的症狀惡化,例如:鬱症、恐慌症、持續性憂鬱症 (輕鬱症)、人格障礙症 (雖然經期前情緒低落症可能與任何這些疾病共同出現)。
- 在兩個症狀週期之間,應藉由日常評估(prospective daly ratings) 以確認是否符合準則A。
- 註:診斷可在此確認前作出暫時的診斷 (provisionally) 。
- 症狀無法歸因於使用物質(例如:藥物濫用、藥物治療、其他治療) 或另一身體病況(甲狀腺機能亢進)而產生的生理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