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不語症

DSM-5診斷準則
  1. 持續地無法在預期要說話的特定社交場合 (例如 :學校) 中說話,僅管在其他場合是可以說話的。
  2. 此困優會妨礙學業或職業上的成就或其他社交上的溝通
  3. 此困擾的期間持續至少一個月 (不限入學的第一個月)。
  4. 不能說話的原因無法歸因於對社交場台所須使用的言語缺乏了解或感到不適 。
  5. 此困擾無法以溝通障礙症(如兒童期初發型語暢障礙症 (childhood-onset fluency disorder) 做更好的解擇,且不僅是只發生在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思覺失調症、或另一精神病症的病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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